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琦琦小说 > 青春校园 > 茶陵神秘客家往事 > 第一百二十四章:我的读书之旅

说来非常奇怪,我这个人自从来到这世界,就对文字异常感兴趣。

从我记事起,对书中闪现出来黑乎乎的东西,十分地惊讶,后来我才知道这是文字。

当然,我一个字也不认得,但每天总会看上几遍,慢慢地就喜欢上了。

后来,我发现了图画。

这个有趣得多,里面的字同样不认识,但可以感受到图画中人的动作,从它的动作中,可以体会它的想法,从而产生自己的联想。

这个联想非常的有趣。

可惜,我生活在客家山区,不仅书少,而且图画也不多见。

当年,很多人家挂有图像,而我家没有,于是,我会偷偷地假装路过,从门缝中悄悄地瞥上一眼,过过眼瘾。

其实,看多了,看久了,就索然无味了,需要寻找新的世界。

这个新世界很快找到了。

它就是供销社。

供销社有一个图书专柜,卖小说和小人书。

小说居少,小人书居多。

我几乎天天来到这个柜前,透过玻璃,盯着里面的小人书。

内容看不到,但封皮可以看见,彩色的封面,闪现各式人物,在我眼里不断地滚动。

多么有趣的画面啊!

多么有趣的人!

看着,看着,我心里异常的难受。

因为看不到里面的人。

我很想看,很想叫营业员拿给我看,但我不敢,一是没钱,二是营业员也不会搭理我这个小孩。

我只好十分沮丧地离开了。

我不甘心,在四处找钱,终于有一天,我找到。

在我家后楼一个破烂的木柜里,我看到了十块钱。

对于这个十块钱,我没有多少概念,我只知道,可以凭此买图书。

营业员接到我递来的十块钱,惊得目瞪口呆。

后来我才知,她每月的收入才十几块钱,我小小年纪怎么可能有?

最终的结果是,图书没有买成,反而挨了一身打。

阿美打得我七佛升天。

但图书之梦不可能就此破灭。

很快我又发现了另一个生财之道。

就是我的阿爸。

阿爸在县城工作,而我的家在桃坑这个山区,两者直线距离有六十里山路。

阿爸每个月会回来四、五天,之后返回县城。

我挣钱的机会来了。

我会跟背。

阿爸动身这一天,我会悄悄跟在他后面。

俩人相隔五十米左右,他走多快,我就走多快。他停下,我就停下,俩人就这么拉锯着,最后,他只好无奈地停下来,示意我过去,然后,掏出了钱。

不多,二毛。

我的目标就是二毛。

接过钱后,我会飞快地跑到供销社。

有钱了,胆气就上来了,我会大声地说:"买书!"

营业员走了过来,我会把二毛钱亮一下,表示我真的有钱。

然后示意把图书搬出来。

由于看到了钱,营业员会搬出所有图书,但我要求只搬最厚的。

营业柜小人书有几十本,不可能一本本翻看,我只能翻最厚的几本。

当年的图书最便宜的八分,最厚的要四、五毛,我买不起,但可以看呀。

我快速翻阅一遍,然后又快速翻阅下一本。

这时,我眼角的余光会紧紧盯住营业员的脸。

如果她的脸变了颜色,我会立刻停止翻书的动作,指着一本一毛钱的图书说:"买这本。"

其实,我早就瞄好了这本书,只是想多看几本,故意不去碰,一旦营业员不高兴了,就迅速拿下。

回家之后,会连续看十几天,之后,就不想看了。

这时的图书没有任何味道。

我会又去供销社的图书柜。

然而我却没钱了。

剩下的钱买糖吃了。

当时的硬糖是一分钱一粒,一毛钱可以买十粒。

图书的引诱力大,但糖果的引诱力更大。

走进供销社,首先飘进鼻孔的是浓浓的糖果香味。

非常的香甜,钻入鼻孔,整个毛发都会舒展开来,让人欲摆不能。

买呀!买呀!!

这个声音一直在我脑海里隆隆响起,声音会越来越大,让我痛不欲生。

我终于痛下黑手,10粒花绿绿的糖果到手了。

而我的图书梦破碎了。

有点惋惜,甚至有点后悔。

当然,吃的时候,不后悔,相反还有一点甜蜜,沉醉在甜蜜的快感之中。

只是糖果下肚后,快感没了,图书也没了,才有那么一点点懊恼。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几年,直到我家办起了商店,才发生了逆转。

阿美落实政策,返回供销社上班。

当年,她快五旬,去供销社站柜台不现实,于是供销社就在我家办了一个供销代销店,由阿美负责经营。

我的好日子终于来临了。

为什么?

有钱呀!

代销店每天进出有几百块,我们全家都是营业员,可以人人卖东西。

钱就这样进了我的口袋。

奇怪的是,此刻的我对糖反而没有任何兴趣。

我家代销店有许多糖果,一桶桶,一盆盆,许多,但我碰都不想碰。

我没了吃糖的**。

马爸爸曾说,我对钱没有任何兴趣。

其实,没有兴趣的前提是,钱太多了,看见钱就想吐,所以没兴趣。

我估计我的情况差不多,糖太多了,反而感到吐。

但我对钱很有兴趣。

我偷来的钱大部分买书。

很短一段时间,我就有满满二箱书。

此刻,我买的都是小说,不是小人书。

因为我已经识字,对变化莫测的文字有了很大兴趣。

我经常上课偷偷看,下课公开看。

自然引起了很多人的侧目。

很多人认为我这个人呆头呆脑,蠢得像一头猪,是一个"书呆子"。

当然,也有好的说法。

我记得很清楚,初中老师林达信在一次上课时,上着,上着,忽然停下来,对我说,你以后会成为鲁迅。

说完之后,他又马上摇摇头,否定了这个结论,说,鲁迅不是你这个样子。

尽管林老师否定了这种可能,但我心中还是一阵狂喜。

因为我是跟鲁迅站在同一高度。

我吓了一跳:我可以吗?!

作家是非常伟大的,在我的认知里,这些人从小就,胸怀大志,救国救民。

而我呢?

流着鼻涕,上房揭瓦,调皮捣蛋,天天被母亲打得鬼哭狼嚎。

这样的人能成为作家吗?!

怎么可能?

但是,看多了书,当作家的梦想还是有。

说来难以置信,我读初中时,就开始向各报刊投稿。

我记得的有《随笔》、《读书》、《春风》之类。

经常收到退稿信。

我跟别人不一样。

别人收到退稿信,会难过得想哭。

我收到退稿信,却格外地激动,激动得想笑!

说明有人在看我的稿子。

这是非常了不起的。

有人看就是最大的成功。

怕就怕石沉大海,渺无音信,不知生死。

可以说,我一边投稿,一边不知疲倦地读书。

参加工作后,我的底气更足了。

因为我有了真正意义上的钱。

工资发下来,我有一半的钱进了新华书店。

我勤奋地读书与写作,上天终于眷顾到了我。

我非常幸运地进了中国最知名的体育报纸《体坛周报》,成了该报一名编辑。

当时该报办了一张《武林小说报》,我是责编之一。

当年武林小说盛行,我们编辑部收到的各类武打小说有几米厚。

我的责任是从中挑选最优秀的稿子交主编审。

我是一名建筑工人,八十年代的建筑工人文化程度普遍比较低,我们的班长除了会写自己的名字,其它一字不识。

我的文化程度也不高,奇怪的是,我走进编辑部却一点也不慌,而是非常的沉着,融入其中,没有任何胆怯。

因为文字对我来说,就是亲人,天天打交道的亲人。

我非常熟悉,自然胜任此工作。

我记得,我在编《武林小说报》的时候,对一个作家编的故事很不满意,自己动手在校样上改来改去。

报社的吴主编很不满意地说,定稿的小说不要随意改动,你主要把错别字挑出来。

他说的是对的。

当年报纸排版是人工,所有的字体需人工从字盒里挑出来,再人工排板。

你大幅度改动,必然会拆板重排,费时费力,不划算。

再说吧,有些情节可有可无,无伤大局。

其实,书看多了,心里就会有一些比较。

比如一些名著,我买了许多,读下去之后,我发现读得很痛苦。

我非常不喜欢欧式句子,一句好好的话,写得特别的拗口,大段大段沉闷的描述,让人彻底崩溃。

为什么要这样?

为什么不能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呢?

国内出版的书,买了十本,有六本完全不可读,三本可读可不读,最多只有一本可以读下去。

看了这些书,我不由士气大振。

这样的书,我也可以写呀,并且可以写得比他们的还好,至少我写的小说不会让读者感到不快。

不论大人小孩,我的小说都可以读下去。

我一直按照这个原则写下去,结果我写的小说人人都说好看。

书毕竟是用来读的,一定要让人从中产生愉悦感,我始终感到这是作家们必须遵守的规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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