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琦琦小说 > 青春校园 > 我在诸天影视当皇子 > 第65章 炼化初始一字,得冰魄

推演不出自己的未来和过往,赢荀第一时间就联系了系统。

根据系统的说法,天哭经类似于九空无界,是真实世界的倒影,而他却是一个天外之人,本就不属于这方世界。

他的所作所为,无异于在一张白纸上作画,可以尽情发挥,但天哭经却无法倒映出他下一笔要画出什么,而与他有接触的人,也会受其影响,命理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甚至不曾和他接触的人,也会因蝴蝶效应,命理变得模糊起来。

因此,赢荀推算雄霸的未来时,才会出现多个不同的结局。

对于这方世界来说,他既是一个参与者,也是一个旁观者。

他能影响这个世界的走向,是源于他参与者的身份,但他旁观者身份的比重却是要远远大于参与者。

至于怎么让参与者身份的比重大于旁观者,系统给出了解决办法。

留下血脉!

当他有儿女之后,参与者的身份比重就能大于旁观者,也就能推演自己的过去和未来了。

儿女肯定是要有的,但为了推演过去和未来,去生儿育女,完全没必要。

过去的已经过去,没必要去追寻。

反正他想知道的,问帝释天也可以得到答案。

至于未来……未来本就拥有一切可能,若按照既定路线行事,那未免也太过无趣了。

赢荀摇摇头,并未太过纠结过往与未来。

他将目光放在天哭经之上,沉默了许久,突然自语道:“来吧,让我试试能不能完全让你为我掌控。”

言罢,手指轻轻一叩眉心,一股无形波动弥散而出,瞬间就将整个房间包裹,将房间完全与外界隔绝开来。

这次没有用阵法,只用神识就让这个房间自成一界,而在这自成之界中,赢荀就是主宰,一切的生灭皆在他的掌握之中。

相比之前用真元布置的阵法,神识隔绝出来的一方小世界要小许多,但却更加浑然天成,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说起来,他好像一直没有为这一招取名。

赢荀心念微动,此界中,我即天……就叫无天之境吧。

无天之境展开,隔绝天地。

与此同时,一股股强大的神识狂涌而出,滔滔不绝,向他面前的天哭经涌去。

天哭经中不但有天地间的第一个文字,亦是此方世界的倒影之一,若能将其炼化,不亚于得到一件可怕的武器。

而“天哭”的力量源自于这个世界,赢荀将它与这个世界隔绝开,就只需要面对“天哭”本身的力量,而不用与这方天地抗衡。

这也是他为什么要展开无天之境的原因,毕竟他再怎么强,也不可能对抗一方天地。

一股股强横的神识源源不绝,如天河倾泻。

此时天哭经也仿佛生出灵识,感到危险降临,不断散发出一股股玄妙的波动,与赢荀的神识相抗衡。

只可惜,天哭经本身力量有限,又受到无天之境的影响,无法调动风云世界之力,只能被赢荀一点点蚕食殆尽。

……

秋日的清晨,东方天际线上刚刚泛起微微的光芒,乳白的雾气弥漫浮动,古老的城市掩映在一片浓雾间,犹如浮于天际的玉宇琼楼。

通常来说,这个时间段是一座城市新城代谢最为有趣的时间点,一夜的纷扰与繁华已然散尽,新一天的活力刚刚开始。

进城赶早集的菜农或商贩陆陆续续进城,去往一个个集市,能够遇见的人不多,谈不上热闹,却总归能给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感觉。

不过,今日清晨的安州城却是十分热闹。

因为昨夜奇景,城中的百姓都看见了,也让他们早早便起了床。

弥漫着雾气的街头巷尾,交头接耳,议论纷纷,热烈讨论着城中心的那座府邸。

赢府中,赢荀眼中神光大放,那一双眼眸充斥着难言的深邃,仿佛苍生万物的秘密都已被他洞穿。

他伸出手掌摊开,那开天辟地以来的第一个文字,就从天哭经中一跃而出,飞入他手掌之中,绽放出玄妙奇幻的光华。

他的心神与天哭经,以及那第一个文字完全融合,可以说他想要知道什么就能知道。

眼下,他最想知道的就是无道狂天是不是如他猜测的一般,是长生不死神弄出来的畸形产物。

随着掌间文字光华流转,赢荀脑海中一幅幅画面不断闪过。

出现的第一个画面,就是搜神宫。

帷幕低垂,有一道身影坐在帷幕之后,接受无数神兽的膜拜。

“移天神诀和灭世魔身虽强,可终究不能令本神不老。”

“这副日渐衰老的身躯,又如何配得上神的身份,又如何才能支配唯有‘天’才能掌控的摩诃无量?!”

“神行太保不行,步氏神族下一代的绝世天才,还需数十年才能出世。”

“或许……本神可以创造一具,最适合我自己的躯体。”

画面不断闪烁。

那一道苍老的身影,在一个继承了他全部医术的徒弟帮助之下,花费了二十多年的功夫,以长生不死神自身血肉和无数珍贵药材为养料,培育出了一具宛如神明的躯体,浑身犹如莹玉一般,且同样具有步氏一族的神,一样的武学天赋。

然而,这具躯体并不完善。

随着时间的推移,用其血肉和无数药材培育出的躯体不断成长,那莹玉般表面渐渐归于寻常,根本承受不住长生不死神的力量。

关键,那一具躯体还好似虚不受补一般,在逐渐走向崩溃,但偏偏又生出了神智……

而这个神智自诞生开始,就受到长生不死神的操控,所以他痛恨长生不死神,恐惧长生不死神,也敬仰长生不死神……

总之,他对长生不死神的情绪十分复杂。

以至于他在逃出搜神宫后,为自己取了一个名字,比神更牛逼的“天”,无道狂天。

他拥有步氏神族的超凡天赋,因内体的逐步崩溃,让他悟出了一门功夫。

也就是,天狂血绝。

可以说,这是一门断绝古今、天下无双的武功。

毕竟除了**不断崩溃的无道狂天外,天下没有任何人能修炼。

再后来,他遇到了前往破日峰的泥菩萨,获得了天哭经的秘密……

很快,赢荀睁开眼睛,已然明白了一切的始末。

“看来我猜得果然没错,无道狂天还真是长生不死神那家伙弄出来的畸形产物。从某种方面来说,他就是长生不死神的血脉后人,一脉相承,难怪脾气跟长生不死神那么像,就是脑子比长生不死神还不如。”

言罢,掌间那个流转着光华的字融入他眉心之中,他随即天哭经,起身朝门口走去。

刚一打开门,就见不知何时出现在门口的泥菩萨躬身行礼道:“恭喜主上,获得天哭经,成为古往今来第二位初始一字的主人。”

很显然,他口中的初始一字就是仓颉所创的第一个字。

这个字是仓颉所创,那么仓颉自然就是第一任主人。

“你察觉到了?”赢荀问道。

“当年,我曾翻看过天哭经,有幸见过初始一字,与其在冥冥中有一些感应。”泥菩萨颇为感慨道:“想当初,即便是玄奘大师,也只是能借初始一字观天地之秘,而不能将其真正掌控,没想到……”

他的话没有继续说下去,因为他发现不管怎么说,其意似乎都是在表示赢荀不如玄奘。

赢荀也没有在意,笑道:“因为玄奘和尚想要炼化那个字的话,他将面临的是整个世界,而我炼化的就只是天哭经和那个字蕴含的力量而已。”

泥菩萨没太听懂,但他并没有多问,只是再次行礼道:“不管如何,恭喜主上。”

“你特意来此蹲守我,不仅仅是为了恭喜吧。”

赢荀一笑,审视的看了眼泥菩萨,淡淡道:“你所遭受的诅咒反噬,不仅仅因为泄露太多天机,也有天哭本身蕴含的诅咒,我现在可以为你拔除诅咒,只是诅咒拔除之后,你就再也不能窥探世间的奥秘,所能依靠的,就只剩下你本身的占卜能力。”

泥菩萨没有任何犹豫,态度决然,脱口而出道:“我宁愿从未见过天哭。”

“好吧,我明白了。”

赢荀心念一动,眉间浮现出一个光芒大放文字,一股股黑色之气随之从泥菩萨身躯中溢散出来。

这些黑气就是天哭的诅咒。

在黑气之中,还闪烁着玄奥难明的光华,如黑夜中的明星般闪亮,与初始一字散发出来的光华一般无二。

这些光华,正是泥菩萨从初始一字中获得的智慧和记忆。

如今,无论是黑气还是光华,通通都涌回了初始一字之中。

不多时,泥菩萨弯曲的脊背渐渐挺拔起来,人皮面具之下的毒疮也在迅速愈合。

皮肤愈合的瘙痒,让泥菩萨忍不住揭下了面具,轻轻一扣,结痂立时簌簌掉落。

“我……我恢复了……”

泥菩萨抚摸着脸颊,喜极而泣。

其浑身上下充斥的难以言说的痛苦被抽出,让他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

那一种感觉,如同新生。

至于感觉脑海中好似缺失了什么东西的怪异感觉,虽然有些惆怅,但泥菩萨并不后悔。

他相信,即便没有初始一字的力量,自己亦是天地间最杰出的相师。

“多谢主上!”

泥菩萨就要跪拜感谢,却是被赢荀扶住了。

“以后别叫主上了,我听着有些别扭,和无双姥姥一样,叫公子吧。”

“是公子,多谢公子!”

“不用客气,走吧,去吃早饭,饿了。”

……

半月之后。

京郊,皇陵。

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

山映斜阳天接水,芳草无情,更在斜阳外。

一行十余人正在拾阶而上。

正是从安州城赶来的赢荀等人。

当初孔慈死后,步惊云为避免她的身躯**,出手抢了侠王府的冰魄,并在将孔慈葬在皇陵之中后,放下了断龙石,让人无法进入。

步惊云之所以去拜剑山庄争夺绝世好剑,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想用绝世好剑打开放下的断龙石,再次见到孔慈。

现在他们一行人来皇陵,步惊云、秦霜、于楚楚三人是想见一见孔慈,其他人则陪赢荀来取四大奇石之一的冰魄。

在原剧情中,步惊云有没有用绝世好剑打开断龙石,赢荀已经记不清了,但他既然在场,还不需要步惊云出手。

一手按在断龙石之上,劲力喷发而出。

伴随着一声沉闷的轰隆巨响,断龙石缓缓升起。

大概是因为就不见天日,皇陵之中带着一股腐朽的气息。

但步惊云和秦霜都没有在意,他们眼中只有孔慈。

在见到棺材中的孔慈那一瞬间,两人都不禁心中一痛。

曾经号称不哭死神的步惊云,更是眼泛泪光。

幽若往棺材里看了一眼,开口道:“这就是孔慈?真漂亮,可惜了。”

因为赢荀的出现,她并未像原剧情中一样与孔慈产生交集。

对于幽若而言,孔慈就是一个陌生人,除了惋惜对方早逝之外,没有其他任何情绪。

赢荀对眼前的这位孔慈其实不怎么喜欢,但却喜欢杨恭如饰演的孔慈。

总体而言,他对于孔慈这个角色,还是喜欢占多数的。

喜欢孔慈,源于她的悲剧。

难忘孔慈,因为她的无双。

孔慈这个角色,在风云里是独特的,就算早早地已经死去,也没有人可以取代。

而她的无双,也正是因为她的死亡。

那场充满了阴谋与谎言的婚礼,红妆如火却身如蝉翼,明眸皓齿却不见笑意。

步惊云爱她,不顾一切要带她走。

聂风爱她,如兄长疼爱妹妹,却责怪她不守妇道。

秦霜爱她,却也痛心她的背叛。

身边的人仿佛都是爱她的,她很幸福,却离幸福又是那么远。

因为没有人懂得珍惜她,只想利用和占有她。

至于她到底爱谁?

聂风、步惊云、秦霜三人,她或许都是爱的吧。

只是她对三人的爱并不一样。

在赢荀看来,孔慈这个角色是无私的,也是自私的。

她把自己当作礼物一样,遂了视为父亲的雄霸的心愿嫁给秦霜,当作同情和施舍一样委身步惊云,而心底又有一个与聂风在一起的梦。

她对谁都想去付出,去珍惜,却不懂得珍惜自己,不明白幸福是自己给的,不是给别人的。

也因此,造就了她的悲剧。

“都是命。”

赢荀叹息一声,看向步惊云:“差不多了吧,我要取冰魄了。”

“你答应我……”

“放心,我说到做到,说保她尸身百年不腐,就保她尸身百年不腐。”赢荀打断道,伸手凌空一拍,四大奇石之一的冰魄顿时从孔慈嘴中飞出,落入他手中。

同时,一股冷到极致的寒气,自另一只手喷薄而出。

眨眼之间,就将棺材冻成了一块冰坨坨。

整体看上去,就好似一张万载玄冰床一般,但却没有丝毫寒气逼人之意,仿佛所有的寒气都凝结在了坚冰之中。

凝而不散。

而且凝结而成的冰层,也如晶莹剔透的玻璃一样,丝毫不影响观瞻。

赢荀将冰魄收入空间中,拍了拍手,招呼道:“好了,走吧,去见见我那位岳父,然后去京城救无名,顺便宰了绝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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