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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男总裁爱上我 111 难道这是爱?(二)

作者:熊米米 分类:都市现言 更新时间:2025-09-21 13:45:54 来源:平板电子书

这里是市中心的一处大型百货商场,曾瑾做一身学生妹的打扮,上着纯白色无图案的修身七分袖t恤,下搭一条素蓝色棉麻及脚踝的长裙,脚穿一双白色蓝边的帆布鞋,肩上斜挎着一个米白色的休闲包,看去是一副清新可人的邻家女孩儿模样。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眼睛下那厚重的黑眼圈,就如同抹完眼影后晕染在了下眼睑上一样,粗粗长长的两道,就连bb霜都难以遮盖,使得整张脸看起来没精打采。

曾经有人说,shopping是女人治疗百病的良药,是她们宣泄情感的最佳渠道。女人shopping,很多时候都是漫无目的的瞎逛,碰见喜欢的就买,没有计划,不知节制。她们的身体里,仿佛天生就澎湃着拜金的热情,似乎大把的挥洒钞票,就能让内心得到巨大的满足感。所以日常生活中,女人开心的时候要shopping,不开心的时候更加要shopping,似乎缺少了它,人生就不再美好了。

曾瑾之所以出来逛街,完全是想用物质上的诱惑,来刺激,和唤起自己对生活的向往。想告诫自己,这个世界除了爱情,还有很多美好的事物值得去追寻。

然而,眼下的曾瑾,却是一副魂不附体的傻模样。面对着各式各样的漂亮衣裳,琳琅满目的饰品,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年轻女性。竟然一点也提不起兴致。她大脑放空,漫无目的的上上下下,走过一间又一间店铺。却只是在店门外徘徊,却连走进店铺看看的兴趣都没有。

中午过后,太阳总算从厚厚的云层里露出了红润的脸颊,霎那间,头顶的玻璃天窗射下来一束束刺眼的强光,白亮白亮的,照在商场内的金属扶手上。晃得人眼睛不太舒服。

由于曾瑾皮肤偏黑,从小就羡慕那些长得白白净净的女孩。她总觉得自己皮肤不白。与母亲在怀孕期间经常晒太阳有关系。所以,她自小就讨厌晒太阳。如此周而复始,也就成为了习惯。

眼下,尽管入秋后天气明显转凉。曾瑾却不懂得享受这刺眼光芒带来的片刻温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遮住了眼睛,操着小碎步,立刻朝商场的另一端跑去。但由于地砖刚刚才拖过,还有些湿滑,她脚下一个“刹车”不住,整个人就扑到了面前那扇大大的透明玻璃上,幸好最后一刻身子往后弯了弯,才未将整张脸撞上去。

缓过气来,曾瑾蓦地抬头。立即注意到面前的玻璃橱窗里,那件用于打版的男士浅蓝色横格纹衬衫,左右看了看。才发觉自己已经游来荡去的跑到了男装区域,而女装部,早被自己远远的甩在了身后。

然而,她却没有立刻调头就走,微微扬着下巴,面对着橱窗里的衬衣时。一双素手竟不自觉的扶上了那面被擦得透亮的玻璃,十指微张。呈现出一种欲破窗而入的姿势。

看着橱窗里塑料模特五官不明的面部,曾瑾的脑海中一闪而过的,竟然是一张温婉带笑的俊美面容。霎时,她如着魔般的扬起了唇角,傻笑起来,这不正是叶凡一那小子的着装风格么?这件浅蓝的格子衬衫,他穿起来,应该会很好看吧!

霎那间,她如梦初醒,自己当下这般模样,是在犯花痴么?她赶紧缩回手,将身子挺的笔直,却是越发难以理解自己的行为。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习惯成自然?难道,她已经在他的潜移默化下,越发的离不开他?

这些年来,曾瑾的确习惯了叶凡一事无巨细,如唐僧一般的唠叨。习惯了无论自己是悲是喜,都有他伴在左右,习惯他即使在出国的两年时间里,手机也会为了她二十四小时保持畅通。

如今,叶凡一却完完全全从她的生活中消失掉了,就连那部二十四小时畅通的手机,也关了机。近半个月时间杳无音讯,近半个月时间听不见他那温声耳语,曾瑾总心里面空荡荡的。而这种失落感,并不同于失去古彦泽的那种心有不甘,却是一种六神无主,辨不清方向的内心迷失。让她感觉无助,彷徨,惶恐不安!

不经意间朝店内望了望,眉眼略斜时,注意到了站立在店门口的收银台前的那个女人,立刻就被吸引住了目光。

那女人着一件清爽素雅的条纹长袖衬衫,下着剪裁贴身的卡其色休闲长裤,白色中跟的亮皮单鞋,头发挽成髻,两鬓微垂两缕卷卷的发丝,整个人看起来成熟干练却又不失俏皮可爱。

曾瑾的表情却显得有些迟疑,觉得她有些眼熟,却又不能立刻道出她的名字来。

“李小姐,请拿好!您慢走哦!”

售货小姐满面堆笑,将那个纸质的袋子递到女人手里,目送她举止优雅的离开。

女人看了看手中的纸袋,转身朝外走时,脸上洋溢着丝丝甜腻的笑容,从手包里拿出手机,讲电话时,语气明显的娇嗲了几分,“嗯,我已经到了……不要紧的,我再逛一会儿就好!你开车小心点,我等你!”

随着脚步声一步步临近,女人的面容也在视线里逐渐清晰起来,曾瑾的眼睛鼓得大大的,有些不可思议,“李月凤?”她眨了眨眼,连忙将头扭到一边避而不见。省的两个半生不熟的人,见了面尴尬。可是,却又控制不住自己内心的好奇,不时偷偷的朝她的方向瞄一瞄。

李月凤的脸上只画了一点点淡妆,五官却比浓妆艳抹的时候,要生动可爱的多了。而那玲珑有致的身线,也在这干练成熟的衣着之下,体现出婉约知性的美感。尽管知道她是人造美女,却不可否认,她还是有些讨人喜欢的。

“这真的是李月凤?”曾瑾的表情,很难以置信。她惊讶的,并不是在这里遇见了李月凤,却很好奇,那样一枚庸脂俗粉,是如何顺利蜕变为清新可人的乖巧模样?

原本对于曾瑾而言,李月凤这个名字,只因如过眼云烟,完全没有被记忆的必要。可是,大概因当初觉察到叶凡一待她的不同,所以,才不由得对她的事情格外的上心了一些吧。

不知不觉,已经在商场里闲逛了半个多小时,曾瑾仍然一无所获。漫不经心的挪动着步子,勉强找了间能够入得眼的高档鞋店,打算离开之前,无论如何也要败一样商品回家,才算对得起自己给爱车喝的那点儿汽油。

这是一间意大利品牌鞋店,店内的每一双鞋子都是纯手工工艺制造,因此价值不菲。由于曾在这间店铺消费过几次,这里的导购小姐是认识曾瑾的,所以,对她何止一个殷勤了得?

导购小姐满面堆笑的站在她的身旁,逐一介绍并推荐着最新的皮鞋款式,一双又一双的亲自替她试穿,来来回回折腾,哪怕额头冒出了些许汗珠,还是一副职业得体的笑容。

顿时,曾瑾倒是为自己的过分挑剔而感觉不太好意思了。总归只是瞎逛,犯不着这么折腾人。于是,回头将之前试过的鞋子都大致瞧上了一遍,把目光锁定在那双最初试穿的十二公分左右,鞋身纯黑,跟部镶满碎钻的小牛皮高跟单鞋上。

看向导购小姐,伸手指了指,却是几乎与另外一个女人异口同声的喊道:“就要这双!”

一时间,气愤有些尴尬,曾瑾抬眸蹙眉,还未来得及将目光定格于身旁女人的面容之上,便听见那尖细的嗓音脱口即出:“这不是曾大小姐么?还真巧啊!”

曾瑾的眼睛对上那张画着裸妆的淡雅面孔,看她露出七分礼貌,三分妩媚的浅笑,瞬间有种鬼上身的错觉。刚刚自己才避开她,怎么又在这儿给遇上了?身体一颤,却刻意冷笑道:“不好意思,我们认识么?”

听她这样一讲,李月凤的笑容瞬间僵掉。面子上似乎有些过不去,却还是努力扬着唇角道:“曾小姐是贵人多忘事!之前在慈善舞会上我们见过的!我叫李月凤!”说完便将手伸直曾瑾面前,欲握手以示礼貌。

曾瑾却高傲的扬起了下巴,视而不见那只素净修长的手,只是冷漠的笑着,并不愿意对她表现出过分的热情,淡淡的说:“哦?好像确实有那么些印象!”记起那日在慈善舞会上,叶凡一曾因为这个女人而让自己出糗,心里就非常不爽。

见二人似乎打开了话匣子,傻站于一旁的导购小姐终于忍不住张嘴了,却是眉眼带笑的问道:“请问一下,二位小姐平时穿多大尺码的鞋呢?”

“36!”两人几乎又一次异口同声。

随即,李月凤脸上便露出一抹浅笑,她是真的觉得有些凑巧了。然而,曾瑾的眼神却冷峻凌厉,用力咬着牙,脸上甚至露出了些许厌恶。

“不好意思啊二位,这双鞋子36码的只剩一双了!两位小姐,你们看,谁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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