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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戈 第72章 〇七二

作者:火棘子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9-20 01:12:28 来源:平板电子书

【七十二】

“算了,送佛送到西,不点破还不行。这几天你是不是都和朗将一起?早晨你是不是和朗将一起回来的?”

迟衡点了点头。

“早晨,曲央一直坐在一个隐蔽的角落,很专注。正好我见了,就挺好奇的,纳闷他怎么在那站着。等了好大一会儿,你和朗将就路过了,他骑马在前,你骑马在后,我正稀奇呢,曲央就走了。你说他这大半天,等的是谁?”想了一想,岑破荆补了一句,“反正当时脸色很难看。”

迟衡瞪他。

岑破荆跳开:“都是哥们,别怪我没提醒你啊。曲央这种人,什么事都敢做的,也什么都能做。万一钻牛角尖,劝都劝不过来。嗯,你还和他拉拉扯扯这么多情的……”

迟衡给了他一拳,气急败坏:“谁多情了!”

虽然岑破荆没个正经,话是大实话,迟衡长心眼了。想起曲央早晨在院子时,是心情不好,也问自己和朗将的事了。把他拽过来后,才变得和颜悦色了。

迟衡有点头疼,思量来思量去,觉得还得说什么。

于是跑到曲央跟前,问:“明天就出发了,梁千烈有没跟你吩咐什么啊?”

“跟着你们就成。”

迟衡张了好几次嘴,直愣愣地说:“那个,那个,你觉得朗将人怎么样,我很喜欢他。”

曲央脸色一僵。

“朗将救过我,第一眼我就很喜欢他,因为他我才进了夷州的军营。他若不是朗将,我也会追随他的。就算他是朗将,我也一样,不会在乎别人说什么拍马屁之类的话。我喜欢跟他在一起。”

“你什么意思。”曲央冷冷的说,直视的目光像深潭的黑水。

是啊,说这些是什么意思,难道希望曲央也喜欢他?朗将也不是黄金,人人都喜欢。迟衡尴尬地说:“我不知道你喜欢他不喜欢。”

曲央愠怒,挤出一句话:“我在颜王军,只为了我自己。”手中的弯刀愤然一拂。

迟衡尴尬站着。

“喜欢他,是你的私事。喜欢谁,是我的私事。两不相干,犯不着摆这么明白说!”曲央硬邦邦地扔下这一句,拂袖而去,黑衣如铁,留下一阵寒意。

迟衡呆在原地,懊恼不已。

次日,四月初一,出征。岑破荆和迟衡披挂上阵,率了一千人。朝阳之下,颜鸾为他们发放了颜王军的旗帜,迟衡满心春风,心口洋溢着使不完的信心。本来想和颜鸾好好的道别,碍于人多,最后也只是说了句:“朗将,保重!”

剑戈森森,快马如刀。

他们这一队向炻州之西进军,不多时,炻州城已抛在脑后。

曲央、容越、辛阙三人则是作为普通兵士,跟在行军行列。辛阙是早熟悉,容越则很快与大家打成一片,曲央却依旧是一个人,抑郁寡欢。

迟衡特意放慢了马,靠近了:“曲央。”

曲央撩了他一眼,没做声,脸色是前所未有的冰冷。

“是不是还在生气?”

“没。”

“那就好。”迟衡岔开尴尬的话题,“再向西,就到炻州的苦兹郡了,那个地方瘴气丛生,又临近西南王的地盘,炻州王会呆在那边?”

“会。”

“也是。他和元州王在一起,元州王不怕瘴气,向北,是夷州,向东,是海;向南,是他国领地;只有向西还能苟延残喘。”迟衡没话找话。

曲央不吱声。

“多谢你送我的雪青马。”迟衡拍了拍胯|下的马,“刚刚成年,脚力越来越好,比起朗将的血蹄宝马一点儿也不差!”

“喜欢就好。”

炻州的西边,邻的是苦兹郡。

苦兹郡非常特别。

整个郡比元州和夷州都大,原不是隶属元奚国。元奚始帝打下江山之后,帮助苦兹郡郡王驱赶了外敌,因此郡王便依附在元奚国属下。长久以来,苦兹都有自己的郡王,郡王土生土长,与元奚王朝的封侯不相干。一年到头,苦兹郡的郡王会上贡些土产上来,作为赋税,如此已成惯例。

苦兹郡多沼泽多湿地多未开化之地,且有他们自己的风俗习惯,与其他州完全不同。苦兹郡的郡民自守领地,在交界处少有往来,也各不打扰,已是约定俗成的规矩。

所以历届炻州太守也绝不越界。

却说他们一行人到了炻州与苦兹郡的边界,岑破荆下令:搜寻归搜寻,不得扰民,更不得与当地苦兹民众有纠葛。

却又遇上一件有趣的事。

容越生在泞州,气候干燥,不似这边的湿热,很快就出了一身痱子一样的疙瘩,痛痒难当,吃了随军郎中的药也不管用。他寻思着,既然是苦兹的地盘,当地或许有偏方。于是,就趁着空闲,拉着迟衡跑去找郎中。

苦兹郡是一个山寨一个山寨连缀而成。

容越喜好裸着上半身,露出那缠腰的游龙纹身。他的高头大马一跑,当真是意气奋发的俊朗男子,风头无双,一路引得男男女女都看。迟衡也不比他差,唯独穿得严实,拿一把大刀威风凛然,倒是颇能引得老者赞赏小孩羡慕。

遇上的这山寨名叫琉瓦寨,郎中却是个妙龄女子,叫琉娅。

她生性活泼,热心善良,人见了就喜欢。琉娅查看了容越的痒处,笑了一笑,把一罐外擦药拿出来。容越心思单纯,一见大喜,让琉娅给他抹上。琉娅本是有些迟疑,见容越坦荡,也就慢条斯理替他抹了,纤纤手指抹得十分仔细。

琉娅的哥哥琉蒙回来了,三十余岁,脸庞方正,瞟了一眼容越,又瞟了一眼妹妹,忽然说:“兄弟,不是本地人吧?”

容越点头。

琉蒙一笑说道:“后天我们这里有个集会,一年一度很热闹,我妹妹是琉璃寨的花主,你可以来。”

容越好奇地问花主是什么。

原来,每逢四月,这里有个花主会。花主就是每一个寨子里选出来的,最漂亮的那个姑娘。十里八寨,每个寨子都得出一个,斗美比艳拼巧。

斗完之后,选出最惊艳的那个,叫花王。

说起来真是遗憾,连续二十年了,琉瓦寨都没出一个花王。名声传出去,人人都说琉瓦寨无美人。

琉蒙这么一说,容越看看琉娅,同情地脱口而出:“蒙哥,你们今年恐怕也要……唔。”

迟衡一把将他的嘴捂住。

实话说,琉娅长得也不错,甜甜的脸,一笑一酒窝,眼睛乌黑有神,可人俊俏。但要说有艳惊四座的漂亮,确实得违背良心。

琉蒙倒没在意:“寨子里的年轻小伙也都去,到时比歌,比武,比谁快,比谁有劲等等,看谁最后能抱得花王回家,你们也来凑个热闹。容小哥骑马很有派头,说不定拔得头筹。”

容越和迟衡同时摇头:“不行,我们要打战。”

琉娅中抿嘴一笑,逗他们:“你这药,得连抹三天,一天都断不得,要不,会痒的抓破皮肤也不顶用。而且只在我这里,用我熬出来的药水洗最后一遍才行。”

她这一说。

虽然看上去挺像玩笑的,不知是真是假,容越也不能倔强,加之痒确实少了些,第二天依旧来上药。到了第三天,就是花主会那天。容越拽着迟衡又来了,一到寨子,两人傻眼了,寨子空空的,人都跑去看花主会了。

他们到那会上时,是下午时分。

容越问花主在哪里,有人一指。顺着指头看过去,有二十多个女子站在一个高处,与众人隔开,穿金戴银,均是盛装打扮,花枝招展,一笑一颦都勾人魂魄。

奋力挤过去,却见琉娅站在最旁边,面露悲伤。二人不敢直接叫琉娅,就问旁边的人怎么回事。一个热心的人咿咿呀呀说起来。

上午,是花主之间的斗法:斗容貌、斗嗓音、斗女红。

下午,是年轻小伙的斗法:若是看中了哪个花主,小伙就投一支孔雀翎给她。然后拿着花主给的绣巾去参战。小伙之间要搏斗、要比武等等。赢了,就是给花主增光。赢得越多,这个花主就越有可能成为花王。

上午的时候,琉娅就已是中等偏下。

下午,琉娅的容貌又不是最出众的,追慕她的人也不多,孔雀翎得了最少。即使有那么几个同寨的小伙,也很快就在男子的搏斗中败下阵来。

这么一来,她是最不可能成为花王了。这种事关系寨子的颜面,自然难过。

挨得近,琉娅也听见他们叙述,越加耻辱,嘴唇抿得更紧。

容越大为感慨,对迟衡说:“这怎么行,琉娅虽然长得不是花王的容貌,好歹也是我的郎中,我等着她回去给我药水呢。”

这种火上浇油的话,怎不叫人光火。

琉娅怒目:“哼,容越,我要是得不成花王,别说药水,我给你泼一瓢毒水,叫你一身长烂疮,从头长到脚!痒不死你,疼死你!”

旁人纷纷大笑。

一旁的哥哥琉蒙摇头说:“妹妹,你真是的,豆腐心就罢了还刀子嘴,难怪孔雀翎得的最少。”

琉娅托着沉甸甸花冠,抿嘴倔强看向前方。前方是跑马的男子,没有一个带着她的绣巾――这可真是花主的奇耻大辱。

看着她明明伤心还死撑的样子,容越大笑:“不就是面子嘛,我们给你撑!”

跑去讨了两支孔雀翎,递一支给迟衡。

迟衡觉得不对劲,没接孔雀翎。

正要劝阻容越,谁知容越心急手快,啪的一声,把两只孔雀翎都扔进了琉娅的花篮子里。

旁人见了,都纷纷起哄叫好。

骑虎难下了。

看容越一副撸起袖子要大战一场的兴奋劲,迟衡想了一想,也不要紧,都是玩耍,出不了大事。

琉娅气恼瞪容越。

迟衡好笑地说:“琉娅,快给我们绣巾,一会儿太阳下山了。”将绣巾缠在束发上,迟衡和容越斗志昂扬地上了战场。

作者有话要说:此图可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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