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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牌鉴宝师 第303章 :生死蚂蝗

作者:瘦瘦马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9-20 01:04:39 来源:平板电子书

李志脑中虽然感到阵阵的眩晕,迷迷糊糊的十分难受,但是看到毒贩在烧灼般的疼痛下误认为身后着火,本能的向水塘滚来时,哪里还顾得上脑袋的不适。

像这种在实战中爬摸滚打了半生的毒贩,手底下的功夫可不是跳桥卖艺的花架子,即使重伤之余,举手投足间一招也能也能瞬间要人性命。

人在危险之时,所爆发的能力绝对不可估量。头脑晕迷的李志看着越来越近的毒贩,双眼力睁之下,瞬间就把他变成了尸体。开玩笑,哥也是有豪宅娇妻的人了,你要是落进水坑把哥弄死,我特么死了也是冤死鬼。

极度疲劳下再次潜力爆发,带来的副作用便是昏迷。当毒贩停止滚动的瞬间,始作俑者――李志也脑袋一歪,趴在水坑边昏迷了过去。

好在这小子也不傻,毒贩滚来时他心情激荡之下,双手不知不觉的便抓住了水坑边的野草,昏迷之后四肢不受控制,依然保持着昏迷前的姿势,才没有落进水深仅可及腰的水坑里溺死。如果真是这样,大风大浪都过来了再在水坑里丧命,那可真的成了冤死鬼了。

等李志再次醒来的时候,正躺在一堆篝火边。在睡袋里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身体,立即感觉到身体上的不对。飞快的往睡袋里看了一眼,毫无征兆的发出一声惨叫。

方圆的枪口和邓龙的沙漠之鹰迅速的对准了李志,当看到他那张皱成菊花的脸之后,也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说你小子鬼叫什么?老子伺候你还他娘的扮鬼吓老子?信不信老子的沙漠之鹰走火,把你的脑袋轰成烂西瓜?”邓龙忍住上去踹他两脚的心思,用巨大的沙漠之鹰枪口点着李志的脑袋说道。

“卧槽,你们两个流氓,离我远点。我的衣服哪?赶紧给老子拿来。”纵使李志脸皮厚壮,在昏迷中被两个大男人扒的精光,也不禁让他老脸发红。

“尼玛就为这个?”方圆不可思议的瞪了李志一眼,用狙击枪把篝火边的衣服挑给李志。“滚你妈蛋,你浑身上下臭的要死,难为老子还一条一条往下给你抓蚂蝗。”

蚂蝗这种东西生命力特强,从南到北没有它们身影的地方很少。只要土壤湿润气候不是特别干燥,有水的地方就有蚂蝗。像云南这种高季风、热带雨林气候交替的地方,别的不多,就是不缺少蚂蝗。

被蚂蝗叮咬过的人都知道,蚂蝗的吸盘很大,附着在皮肤上之后,会通过本身生产的麻醉剂做局部麻醉后大量吸血。而且这种生物还像吸血鬼一样,会产生一种抗凝剂,使伤口处不易发生血小板凝聚,从而导致伤口大量出血。

这东西不但吸血,而且还是赖皮。火柴棍大小的蚂蝗吸血后,会膨胀成拇指粗细15公分长短的大家伙。而且你还不容易把吸附后的蚂蝗撤掉,如果强行撕拉,它的身体会从吸盘处断掉,从而导致持续流血,伤口处腐烂等弊端。

在邓龙和方圆干掉最后一个毒贩之后,两人把李志从水坑里拖出来的时候,这小子依然处在昏迷中。等两人把毒贩的登山包内毒品处理完毕,枪支扔进水坑之后,才抬起李志迅速转移。

等三人转移到安全之处,为了让李志的衣服快速干燥,只好生起篝火为他烘烤衣服。但是当他们脱下李志衣服之后,两人便傻眼了,这小子身上密密麻麻的挂满了拇指粗细的蚂蝗,就像刚刚出锅热气腾腾的血肠。

受热后的蚂蝗自动脱落,掉进火堆里之后便“啪”的一声爆裂。为了不让李志失血过多造成丛林疾病,两人只好动手把他扒的精光,动手处理他身上的蚂蝗。

蚂蝗这种东西,吸附吸血是一种本能,同样的,它们对环境的变化也十分敏感。当遇到温度过高或者刺激性液体的时候,便会自动收回吸盘,自动脱落。

不过李志身上的蚂蝗太多,两人一边转动他的身体烘烤,一边抓起干燥的泥土涂抹到蚂蟥身上。因为干燥的泥土会吸收蚂蝗身体表面的水分,所以它也会马上收回吸盘自动落地。

反正,蚂蝗这种东西吸附到人体之后,除了不能强行撕拉之外,有经验的人有N种办法让它自行离开人体。这些小东西弄是弄掉了,留下的伤口也不大,但是当身体上布满密密麻麻的伤口之后,小伤口的持续快速失血会对人体造成极为严重的伤害。

当然,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蚂蝗贪婪嗜血的性,也让人类充分利用了它的本能。在西医未传入中国之前,活的蚂蝗便成为简单易用的手术工具。

有经验的中医遇到久未破溃的肿疖,造成病人高烧不退危及生命的病人,便会选用健康强壮的活蚂蝗装进细小的竹筒附在病人的红肿处,等蚂蝗吸足血液自动脱落之后,再换未吸血的蚂蝗至于患处。

等数十条蚂蝗在同一处位置反复吸血之后,不但疮痈之毒尽去,奇迹般的挽留患者性命,而且创口极小,不易留下疤痕。

当然,这是蚂蝗的**利用,死掉的蚂蝗也具有很高的药用价值,经以干燥全体入药,含水蛭素和蛋白质,具有活血、散瘀、通经的功效。

在临床上多用于闭经、血瘀腹痛、跌打损伤、瘀血作痛等病症。因为它体内含有大量的凝血酶,所以被世界医学界公认为是抗凝类的首选药。常用于血栓、心肌梗塞等疾病的治疗。

当然,近年来也有西医融合中医的做法,用活水蛭吸取术后瘀血、使血管畅通,减少术后创口积液,也收到了神奇的疗效。

这些都是发生在医学界人为控制的灵活应用,和此时的李志风马牛不相及。由于他的体内吸收了大量的抗凝物质,所以当蚂蝗离体之后,便出现了严重失血的现象。

身体上大量的创口,让邓龙和方圆手足无措。除了在体表大量喷洒云南白药气雾剂和内服云南白药之外,他们两个尽量选择血管丰富的地方按住伤口,通过物理作用压迫止血。

这些都是在李志昏迷的状态下进行的,当他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挽留下李志的性命之后,才小心的用清水擦拭掉身上的血迹,把他塞进睡袋当中。

由于身体大量失血的原因,李志昏迷后便低烧不醒。这期间,邓龙和方圆商量之后,临时决定终止这次的任务,尽快把李志运出山外接受正规治疗。

因为他身上全是大大小小的伤口,两人也不敢强行搬运,就地取材用竹竿制成简易担架,白天用担架抬着李志翻山越岭,晚上也因为行动不便,不敢有过度的颠簸,所以便就地宿营。

李志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两天之后,惊慌失措的嚎了一嗓子,还没等他接过方圆递来的衣服,便又再昏昏沉沉的睡去。

“呼……这小子终于活过来了,奶奶的,这两天可累死我了。”李志虽然再次昏迷,但是却变得呼吸平稳悠长,再也没有前两天那种呼吸快而浅的异常现象。

“这小子命挺大,全身被上千条蚂蝗叮了一遍,居然这么快就能清醒,也算是他的造化。”方圆把李志的衣服挂到篝火旁,然后也一头栽倒。白天抬着李志翻山越岭的跑了一天,纵使他和邓龙身体强壮,也觉得疲劳异常。

好在这里已经是大山的边缘位置,距离营地还有40公里左右,只要明天再辛苦半天,就可以跳出大山之外。

方圆的身体可没有邓龙那么变态,他连睡袋都懒得打开,直接躺在上面说到:“老邓,我先休息,到点了你叫我就好。”

等李志再次醒来的时候,入眼全是一片洁白。他艰难的转动了一下脑袋,发现身边还有一个人把脑袋趴在chuang上。

一张姣好的小脸上满是悲伤的神情,纵然是在朦胧的睡梦中,婉儿的脸上依然带着痛苦的神情。李志只是这么微微一动,坐在椅子上的婉儿也立即惊醒。

当她看到李志苍白的脸上那一双询问的眼神时,早就哭昏过数次的婉儿紧紧的拉着李志的手紧张的问道:“老公,你醒了吗?这是不是真的?”

一阵温馨涌上心头,曾几何时,一个孤苦伶仃的少年流落维市街头,啃着硬邦邦的窝头寻找能出卖体力换取温饱之处,那时候他做梦都没想到,自己也会找到媳妇,有一个温暖的家。

“婉儿,这是哪里?你怎么来了?我睡了几天啦?你怎么知道我受伤的?”握着老婆柔软细腻的小手,李志问了一连串的问题。

“当然是你们领导通知我来的,这里是昆明人民医院,我来了已经两天了。老公,你醒了就好,你先放开我,我通知医生。”婉儿飞快的站起身来,伸手按下墙壁上一个红色的按钮。

当婉儿回头的时候,目光被老公那双充满歉意的眼睛吸引。李志轻轻的抚摸着婉儿的小手说道:“老婆,对不起呀,让你为我担心了。”

李志不说还好,李志满是歉意的话刚一出口,一向温柔高雅的东方婉儿突然像毫无风度的村妇一样一屁股坐到地上,嚎啕大哭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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