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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变歌妖 第三五九章:青年演讲台(下)

作者:慕白羽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9-19 13:14:22 来源:平板电子书

“其实,好像也没什么新鲜的,就是我们在唱歌的时候,碰上城管了。于是,我们威武的大城管们发威,然后,大哥哥受了伤,我也碰破了头。更重要的是,我们吃饭的家伙,大哥哥的那只木箱吉他,被砸成了两半。”说着,小兰的笑容,微微有些无奈。

她轻轻叹了口气,说:“其实,那个城市本来就很小,大哥哥一直觉得,在这样的城市,在街头唱歌,永远不可能有什么可观的收入,只能挣扎在温饱线上。他想带着我一起去个大城市,看看有没有什么机会。可是,问题是,当时我们根本攒不起太多钱,没法凑够路费。因此,我们只能待在那个小城市混迹。”

“可是,吉他被砸烂了,我们连最后的谋生手段,都被大城管剥夺了。怎么办?大哥哥想来想去,没有办法,于是,就生出了些不太好的想法。当然,他想做什么,我不知道。但,我看出了,他想要背着我,做点什么事情去。”

“于是,我就一直跟着他,反正,当时为了省钱,他也只能坐公交车。很幸运的,当时我还是孩子,身高还不到一米一,我去坐公交车的话,都是免票的,不怕跟丢了。”

“就这样,我跟着他,一直到了一个很豪华的别墅区墙外。我看到大哥哥好像打算爬到墙上去,就过去拉住了他。”

说到这里,小兰停了停,轻笑着问:“大家觉得,我当时拉住大哥哥,是想做什么?”

侧耳听了一会儿。她轻笑着说:“当时的我,隐隐知道他要去做什么。我拉住了他,不是要阻止他,也不是要讲什么大道理。我当时可是才六岁多耶,一个六岁多的孩子,会讲道理么?”

这话一出,顿时引来一阵轻笑。

在众人笑完之后。小兰继续说:“其实。我只是告诉了大哥哥三件事。第一,我告诉大哥哥,就这一次。千万不要再做这种事情了。第二,我告诉大哥哥,我会躲在一旁的角落里,帮他望风。但最重要的是。我要告诉他,他还有我。他必须小心,不能出事。他如果出了什么意外,我会很可怜的。”

“其实,我只是希望他千万小心罢了……”

说着。小兰的眸中,掠过一丝温柔,她唇角的笑。忽然让现场所有人,都瞬间觉得一阵惊艳……

“后来。大哥哥拿着这笔灰色收入,重新买了把吉他,同时还买了一张半火车票,带着我一起,来到了北京。为什么是一张半火车票呢?别忘了,当时我还不到七岁,是可以享受半票的。”

“那一张半火车票现在在哪儿,我真的不知道。不过那把吉他我还保留着。而且,今天我还带来了。”

听到这里,现场众人顿时一阵轻呼。但,小兰却狡黠地一笑,轻声说:“不要着急让我唱歌,我这次是来讲故事的。故事还没有讲完,怎么能唱歌呢?不过你们放心,我的故事讲完了,就会满足你们听歌的愿望。而且,我会唱一首新歌喔!”

这番话,顿时引得一阵喝彩。不过,小兰的故事还在继续。

“京城居,大不易。没错,正像大哥哥预料的那样,在北京,我们的收入一下子多了好多,多了好多倍呢。可问题是,在北京的生活消费,也是非常高的。而且更重要的是,当初那个温暖的南方城市,对北方人来说,根本就是没有冬天的。可是北京的冬天,却非常冷。如果我们还像之前那样,只是用硬纸板盖个房子,北京的冬天,会把我真的变成卖火柴的小女孩的。”

说到这里,贝宁忽然打断:“小兰妹妹,你刚才说,用硬纸板盖的房子?”

小兰说:“是啊,硬纸板房子。啊,刚才我忘了说了,大哥哥之前,就是住在我那次在河边唱歌时候,所在的那座桥下住着,他就是用一大堆硬纸板,盖了一座房子。然后,他还给我盖了一座,我们都是住在那样的房子里。”

“那会很冷吧……”贝宁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小兰轻笑:“当初那个城市还好,可是在北京就不行了。”

“那年冬天,其实北京并不太冷。很多报道里,还说那年北京是个暖冬。可是对我们来说,就算是暖冬,也是非常冷的。”

“那个时候,我最大的梦想,就是能住在一个出租屋里。不是你们想象的单元房,就是在城中村里,大概只有不到十平方,租金最低的那种房子。比起当初我逃出的那个小旅馆,也是非常简陋的小房间,面积也要小得多。可是,就是那种出租屋,我们也是不能负担的。在北京租房子,实在是太贵了。”

“不过,我们也不是没有收获。当时,我们还住在天桥下,在我们隔壁,后来来了一位大姐姐。大姐姐很漂亮,但是她的眼睛却看不到。我很喜欢那个大姐姐,大哥哥也很喜欢……”

说到这里,她俏皮地眨了眨眼,引得众人一阵轻笑。

“后来,我偷偷去潘家园,卖掉了当初,在我三岁时,郑奶奶送我的一个玉镯,得到了两千块钱。后来我才知道,那个东西就算二十万,也都算便宜的。但,我只卖了两千块钱。就算这样,对于我们来说,那也算巨款了。”

“当时,我们还有一些积蓄,加在一起,就可以轻松地租一个出租屋了。那年冬天,我们就是在这样一个出租屋里过冬的。不过那个屋子,现在已经拆了,那里盖起了一座写字楼。现在,我还在那座写字楼里,租了一间房间,很贵,一个月要一万多呢!”

这话顿时引起一阵唏嘘。北京房价之贵,已经是和堵车一样,是很多人的心病了。

“不过,从那以后,我们的收入忽然就好了很多。大哥哥找到一个在酒吧驻唱的机会,我们的钱也越来越多。后来,我们甚至能轻松租到一套两室一厅的单元房。很旧,但对当时的我们来说已经很好了。大哥哥和大姐姐,就是在那栋单元房里结成了夫妻,我是那场婚礼的主婚人、证婚人、婚礼主持人,外加唯一的宾客。当时我才不过十一岁,嘿嘿,十一岁的婚礼主持人,贝哥,我当主持人的历史,好像比你还要长一点吧?”

贝宁轻笑,的确,他十一岁时候,最大的梦想,好像还是要当他的同桌的新郎吧?

看了一眼贝宁,小兰的眼神,微微深邃了一些:“也即是那天晚上,我给大姐姐弹唱了那首。后来,我把这首歌送给了余明阳大哥,但我也偶尔唱过这首歌。这首歌,就是我专门写给大姐姐的。”

小兰这话,说得真的一点不惭愧。当时,她还没有恢复前世的记忆,当时能凭借一点隐隐的记忆碎片,写出这首完整的歌,的确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比后来的那些歌,要更让她印象深刻一些。

这时,贝宁忽然叫了一声:“唱一个!”

顿时,所有听众忽然都齐声响应:“唱一个!唱一个!”

不仅如此,键盘老师也开始弹奏的副歌旋律。

小兰怔了怔,摇头轻笑:“好吧,我清唱两句。不过,我还没讲完我的故事,别让我唱完整的。等我讲完,我会满足你们听歌的愿望,好不好?”

在众人的欢呼声中,小兰低下头,稍稍酝酿了一下,张口直接唱出了副歌,而且,调子顶得非常高,让键盘一下子差点没接上。

“你是我~~~~的眼~~

带我领略四季的变幻~~

你是我~~~~的眼~~

带我穿越拥挤的人潮~

你是我~~~~的眼~~

带我阅读浩瀚的书海~

因为你是我的眼~

让我看见~这世界就在我眼前~

就在我~~~~眼~~前~~~~~~~”

和正常唱法不同,小兰将最后一个本来的降音,直接顶得非常非常高,让她自己都微微有些窒息。而这些听众们,也领略了一次现场版的小兰高音,都不禁有一些酣畅淋漓的感觉。

但……也有点不过瘾!

在众人提出进一步要求之前,小兰却摇了摇手:“哎,好久没顶过这么高的高音了,真过瘾。不过,千万别喊安可,我的故事还没有讲完。不过,接下来的故事,就没那么快乐了。还是那句话,生活,常常让你非常无语。”

“有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艺术取自于生活,而高于生活。但我却觉得,真正的生活,让人无语的程度,比什么肥皂剧,比什么八点档,比莎士比亚的戏剧,比琼瑶阿姨的言情,比任何一种艺术形式,都要让人无语得多。”

“喜剧,是展现一种美好的东西给人看。悲剧,是将一种美好砸碎了,撕烂了给人看。而生活呢?却是将美好的东西,扔进泥污之中翻腾好久,然后放在锅里煮一煮,最后再扔在地上,用脚狠狠踩上两脚,再拿给你看。”

说到这里,小兰脸上,似悲似喜,似怒似嗔,但却又仿佛面无表情一般。只有那对唇,紧紧地抿着,粉红之中,透出一股青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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