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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变歌妖 第二十五章:出租屋,出租屋

作者:慕白羽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9-19 13:14:22 来源:平板电子书

看着塑料袋里,那一大叠,超乎了明辉想象的红色软妹币,明辉彻底呆住了。愣了好久,他才赶忙伸手,拉起塑料袋,盖住了里面的软妹币,双眼发红地瞪着小姑娘:“这……这些钱是哪儿来的?”

小姑娘似乎被哥哥吓到了,只是扁了扁嘴,没说话。

盯着小姑娘的表情,明辉的脑海中,仿佛忽然划过一道闪光,他赶忙抓住了小姑娘的一只手,同时捋起了她的袖子。此时,展现在他眼前的,是一只纤细的,干净的手腕。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

“你……你把手镯给卖了?”说着,明辉还不禁抬头向某个方向望了一眼。那边,就是有名的潘家园……

小姑娘点了点头,轻声说:“嗯,哥哥,小兰把当初郑奶奶给的手镯给卖了。小兰知道,哥哥不希望小兰这么做,但,今年冬天特别冷,比前两年冷得多。前些天,哥哥也一直在发愁,小兰知道,哥哥也是为冬天发愁。小兰虽然没有问,但小兰都知道。记得以前咱们在这里唱歌的时候,哥哥曾告诉过小兰,那边有个旧货市场,是专门用旧东西换钱的地方。今天,小兰第一次看到那个市场的大门,于是就想要去看看,正好,看到有个地方收旧货,于是……”

明辉不禁微微咬了咬牙。其实,他出身也不差,小兰的镯子虽然他并不能准确估价,但他知道,那绝对不是什么普通玩意儿。但小兰居然自作主张跑去卖钱了,而且……

看看手中塑料袋的大小,两大叠红软妹,两大叠,也就是整整的两万块钱呐!是,的确很多,但是……那镯子真的就值这么点儿?

其实,明辉的想法,虽然不无道理。但,其实他还是有些太低估小姑娘了。在潘家园,小姑娘是专门跑到一家门脸儿挺大,看上去还蛮正规的古董店,卖掉她的手镯的。

而且,在议价的时候,小丫头还有意无意地装憨卖萌,成功误导对方,让对方以为小丫头是个跟家里闹了什么矛盾,离家出走了的小丫头。现在,身上的钱花完了,没钱吃饭玩耍了,就来卖身上的东西换钱,拿去乱花。

说实话,小丫头手上的镯子,的确是个好东西。但,可惜人家的店面,是正正经经经营的正规店面。如果只是个古董贩子,骗骗无知小丫头,还是没有什么心理压力的。可是,他们是正规店面,必须要考虑到,如果日后小丫头回了家,让小丫头的家长知道,小丫头被人骗了,再来找麻烦,那可不是好事儿。

所以,人家古董店虽然价格压得很低,可以说,已经是这个镯子走正当渠道能够换来的最低价了,但好歹还算是良心价,是有正规的发票字据的,算是正规买卖。而且,还考虑到小丫头是未成年人,还专门标注,此交易必须在监护人签字后,才完全生效。此前,古董店不会再次将手镯转卖。这样,日后就算真的有麻烦,只要原价将手镯退回,就没事了。

所以,小丫头居然用手镯换来了两万块钱。如果是潘家园的那种流动古董贩子,能给小丫头两百块钱,就不赖了。不过,如果这事儿让那位郑老知道了,估计会气疯的。因为,这个手镯,可是在郑老的手上,被古董专家鉴定过,至少价值二十万的。

但,这一切,明辉不知道,小丫头也只是懵懂,她还在满心期待将来搬到出租屋里的日子呢!

明辉想了想,轻声说:“哎,小兰啊,我一直不希望你把那手镯卖掉,就是还存着想法。或许……或许那次车祸,你爸爸妈妈,可能还活着。你离开他们五年了,如果他们还在,这五年,他们该有多么着急啊!你可是他们唯一的女儿!有朝一日,如果……”

刚刚说到这里,明辉的话就被小兰打断了:“哥哥,我……我们一起生活了已经有五年了,对么?嗯,五年多了……五年,整整五年过去了,小兰从当初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小丫头,到现在也算基本长大了吧?可是……爸爸妈妈还没有来找小兰……”

说着,小姑娘抽了抽鼻子:“小兰觉得,小兰的爸爸妈妈,要么已经去天上,找小兰的爷爷奶奶了,要么……要么就是,他们不记得小兰了,不爱小兰了。所以……”

小姑娘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几个字,甚至明辉都听不清。这小姑娘其实已经不小了,都十岁了。或许,别的孩子十岁时候,还是让人头疼的小猴子,还是四六不懂就知道捣乱的小魔星。可是要知道小兰本身就不是普通孩子,而且,经过这么多年的苦日子,她可是比普通的十岁孩子,要懂得更多,也懂事得多。

明辉微微叹了口气,轻轻抚了抚小姑娘的头发,轻声说:“好了好了,哥哥没有怪你。那……就这样吧,明天,明天咱们就去看看能不能找个合适的出租屋,好不好?”

这下,小姑娘高兴了起来,猛点头。

果然,第二天,明辉带着小姑娘,在四环外转悠了很久。为什么要在四环外呢?哎,京城居,大不易啊。哪怕只是租房子,在三环内也是一个很奢侈的梦想。没办法,只好在四环外了。

三天后,终于,明辉敲定了一套房子的租赁合同。价格什么的就不要再提了,总之,这是明辉精打细算,而且三个人认真讨论之后才决定的。于是,这别样的“一家三口”终于喜迁新居了。

这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厨卫齐全,大约五十平方左右。这在之前,明辉所打算租赁的出租屋中,已经算是非常非常奢侈了。不过有了小姑娘卖掉手镯的两万块,所以标准可以提高点了。再说,不是还多了个人么?

其实,这房子并不怎么样。看上去,应该是比小姑娘,不,甚至比明辉的年纪似乎都要大的老房子。墙壁上,只是涂抹了白石灰,还能看出明显的霉迹;甚至,还有一处裂缝;有一扇窗子,无论怎么弄都会露一道缝,明辉只能在里面塞点东西;厕所马桶水箱是坏的,要正常使用,只能另外用容器往里面倒水冲,不过还好,不堵;每一间房间的门都是坏的,开门关门都挺费劲;厨房门不是坏了,而是根本不存在。没有煤气管道之类的东西,别想了,那玩意儿太奢侈;只有一个房间还能说说采光,剩下的房间,包括客厅,不开灯,永远都是伸手不见五指,无论什么时候……

好吧,其实也不能要求太多,毕竟,这套房子有一大优点,就是便宜。而且,比起天桥底下的纸板房子,这里就好多了,不是吗?

至少,小姑娘很满意……

“哥哥,这里以后就是咱们的家了么?”不知第几次,小姑娘问明辉。每次,明辉都是微笑着回答:“是的,喜欢不?”小姑娘十分满足地点点头:“嗯!喜欢!”

说着,小姑娘就继续收拾东西了。其实,他们又有多少东西可以收拾呢?只是小姑娘有点兴奋过度,有限的几样“家具”被小姑娘从这里搬到那里,又从那里搬到这里。

看着小姑娘抱着大大的吉他,跑到里屋去了,倾妤轻笑着对明辉说:“呵呵,小兰好久都没这么高兴了。”

明辉望着倾妤那淡青色的眸子,微微笑着说:“是啊,咱们总算有个家了。知道么?刚刚我们来的时候,房东还以为,我们是个三口之家,小兰是我女儿呢。还问我,你女儿都这么大了?”

倾妤不禁微微一怔,随即低下头,一片红晕浮上脸颊。如果被人当作三口之家,小姑娘被当做明辉的女儿,那自己呢?自己算是什么身份?

她轻声问:“那……你是怎么回答的?”

明辉笑了笑,回答:“我还能说什么?傻笑两声就算了。”

倾妤不禁抿了抿唇,想来想去,终于蹦出一句:“如果说小兰是你女儿,那我呢……”

明辉一怔,随即哈哈大笑:“我再怎么样,怎么会有你这么大的女儿啊?”

在明辉的笑声中,倾妤沉默了一会儿,转身离开了。明辉望着她离去的背影,一时有点发愣,莫名地摸了摸鼻子。

倒是躲在里屋门后,听着两人对话的小丫头,不禁恨恨地咬了咬牙,暗自腹诽:“傻哥哥!笨哥哥!活该孤独一世!”

呃,好吧,原来,这句后来的网络流行语,是小丫头发明的。

当晚,这“三口之家”就在他们的新家里,睡了第一晚。当然,两个房间,一个属于明辉,而另一个,则是倾妤和小姑娘一起住。

夜已经很深了,但不知为什么,小姑娘总是睡不着,在床上翻来覆去。

倾妤伸手轻轻碰了碰小姑娘,轻声问:“小兰,睡不着?”

小姑娘翻过身来,望着少女精致的脸庞,轻声回答:“是啊,在天桥下面睡硬纸板,睡得久了,忽然换到床上,不习惯了。”

倾妤乐了:“呵,条件变好了,还不喜欢呀?”

小姑娘扁了扁嘴:“姐姐你不是也没睡着么?”

倾妤微微笑了笑,没说话。

过了一会儿,小姑娘忽然问:“姐姐,你……你愿意嫁给我哥哥么?”

顿时,倾妤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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